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主办:中共张湾区委组织部
站内搜索:
您好,今天是: 欢迎访问大陆365bet网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调查研究 > 正文

区公安分局:浅谈如何做优“服务人民”

2017-08-29 11:40:00   来源:区公安分局   评论:0 点击:

  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对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提出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要求,为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落实“十六字”方针,更好地践行人民公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就公安机关如何践行“服务人民”要求,谈几点思考与体会。
 
  一、当前警民关系现状
 
  (一)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在现实生活中,群众常用简单朴实的行动表现出他们对警察的热爱与敬重。一是对公安机关信任度不断提高。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110”报警总数每年也在增长。虽然警察不是“神”,但当群众的人身受到威胁、财产受到侵害、利益被侵犯时,第一时间总是报“110”求助,认为看到警察就有安全感,相信警察会为其主持公道。二是对人民警察的付出表示认同。一直以来,公安工作深耕于人民群众之中,并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给予群众无私的奉献与呵护。深夜治安巡逻、无畏千里追凶、熬夜破案追赃、全天候值班备勤等,公安工作的苦与累早已为社会和群众所熟知。当案件告破、损失挽回、疑难问题得到解决后,群众会自发送锦旗表示诚挚感谢,为民警英勇无畏和无私付出点赞叫好。三是公安民警的社会地位持续攀升。虽然警察是高危职业,是刀尖上的舞者,工作累且无规律、无节制,但成为一名警察是很多人毕生的梦想。每逢招警公告发布时,报名参加考试的青年俊杰不在少数,每年有大批有知识、有抱负之士加入警察队伍。同时警察不仅在一个家庭乃至家族中,而且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常具有较高的话语权,这彰显出警察在大众之中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
 
  (二)公安机关履职尽责为民保安宁已深入人心。“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大家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几乎是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习总书记的话语中,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当前公安工作的现状,更指出了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的广度和深度。一是便民利民措施多样。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已成为常态。全面开通异地办证、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免费办理居住证等措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举措,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工作和生活。二是破案追赃力度不减。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缉枪治爆收刀”、“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严惩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柏林所为例,今年以来先后利用电信诈骗止付平台为民挽损1万余元;仅7月,就通过夜间巡逻、蹲点守候的方式抓获盗窃嫌疑人6名,追回被盗摩托车2辆、自行车4辆,有力地打击了盗窃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抢险救灾冲锋在前。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救援设备已成为基层派出所的标配。夏季防大风暴雨、防汛抗洪涝、冬季防冰冻雪灾等成为工作惯例,“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担当、勇冲锋、不退缩,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已根植于每一位民警心中。四是从严治警举措更严。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局“局规一百条”等规定,从工作、生活等方面全方位的对公安民警的言行举止、衣食住行等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管警、治警力度不断加码,为民警划出了底线,明确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强化民警的纪律意识、强力规范民警的行为,目的是使民警专心履职尽责,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二、影响警民关系原因分析
 
  (一)部分群众对公安的职能存在曲解。受历史条件影响,公安机关的职能被无限扩大化。生活中的债务纠纷、田间地界纠纷、家庭矛盾、邻里不和、噪音扰民等等非公安管辖的问题,只要一有矛盾,哪怕只是群众心里不舒坦,就会想到报警,想到找警察解决。而从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派出所民警必须出警到场。而应对这些非公安职责范围内的矛盾求助,公安机关大多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一旦问题未得到满意解决,部分群众便会认为警察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会向上级投诉。
 
  (二)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抵触。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但当民警在侦查办案需要线索时,群众往往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不愿意提供证人证言,造成民警执法办案的被动。同时也变相纵容了违法犯罪嫌疑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警察日常执法的权威性被弱化。从本质上说,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但就是这一“带枪”的群体,在基层执法过程中,经常会被辱骂、被撕扯,乃被殴打、被杀害。部分群众一时不理智的行为,让公安民警在辛勤工作的同时流血又流泪。
 
  (四)警察有限的工作精力被无限分散。各种文件精神、专项行动、理论学习、侦查破案、值班备勤、安保维稳等工作都重要,都需要民警一项项的去落实。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基层警力少,民警往往是一肩多职,在工作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既要满足群众的需求,又要落实上级的安排,心有余而力不足。拿侦破一起盗窃案件为例,看监控、调查走访、分析研判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但是往往刚理出头绪,又有新任务下来,不得不暂时放下去忙别的,反复几次,当初的破案热情一点点被消磨,案子也就临时搁置。案子破不了,违法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维护,群众对公安机关就有意见、有不良看法。
 
  (五)极少数警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民警的冷硬横推、言语粗暴、吃拿卡要等现象,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三、对做优“服务人民”工作的思考
 
  “服务人民”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根本要求,也是人民警察工作的方向。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来保护,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靠。和谐的警民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是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推进器”,也是警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重要渠道。从公安角度来说,一切行动从“服务人民”的角度出发,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工作就不会失去方向。
 
  (一)培养三个意识,筑牢“服务人民”的思想根基。一是公仆意识。公安机关姓“公”,警察前面有“人民”二字,都彰示着警察的公仆身份。摒弃官本位思想,不做“老爷”,甘做“孺子牛”,俯下身子做实事,撸起袖子一心干工作,才是正道,才为人民群众所爱戴。二是服务意识。穿上警服,就意味着担当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只喊在嘴里不落实到行动中,挂在墙上不融入人民群众心中,一切都是白搭。行政审批是服务,户政办理是服务,打击犯罪更是一种特殊服务。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就要积极去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三是纪律意识。纪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惩罚人,而在于引导人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心中牢记党纪、政纪、警纪,一言一行以纪律为准绳,一举一动以纪律为标准,就不会担惊受怕、寝食难安,就能言之欣然、行之坦然,处之安然。
 
  (二)锤炼三种能力,夯实“服务人民”的底气资本。一是增强御腐御俗能力。“官多一分廉,民增一分福”。在为民服务中,始终秉持一颗公心,力戒权钱交易,坚持按原则办事,拒绝吃拿卡要,不贪图蝇头小利,在工作中就能避免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尴尬。二是提升学法用法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警察作为执法者,首先要学法,其次才是用法执法。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明白什么是“法”,领会了法律的精神,掌握了应用法律的技巧,才能鉴别出什么行为算是违法,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正确的应用法律,以法服人,增加令人信服的本领,才能惩恶扬善。三是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与其空谈,不如实干”。工作中要勤学善思、巧干会干,与其夸夸其谈,不如掌握真本领。不拈轻怕重,不眼高手低,从点滴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走。只要有利工作的,就以“拿来主义”姿态虚心学习,只要有利于进步的,就以“技多不压身”心态汲取营养。头脑中有思想、胸腹中有墨水、拳脚上有真本领,就能克难攻坚,就能在为民服务的工作中当“大拿”。
 
  (三)摒弃三种偏见,扫除“服务人民”的障碍壁垒。一是摒弃“与己无关”的思想。虽然在现实中,很多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需要警察去处警。但既然已到现场,就应该拿出点样子,在阐明立场的同时,积极为群众的需求想办法,出点子,引导其通过正确的途径去解决问题,逐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二是摒弃“不归我管”的观念。工作岗位不同,每一位民警肩负的职责也会不同,权责分明在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责任虽然重要,但如果都以“承担责任”为借口而“踢皮球”,势必会造成办事群众的反感。相反,如果领导之间、民警之间都能有一种“相互补位”、相互“抬桩”的意识,充分发挥团队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就不是难事,群众满意度也如水到渠成般逐渐提高。三是摒弃“担惊受怕”的心态。当警察,就应该要有一种担当精神,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遇有困难时,不能等着上级来指导,更不应想办法去躲避,而应该正面应对,勇于扛起攻坚克难的大旗,积极想办法找出路。创新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如果“前怕狼后怕虎”,那就只有停滞不前了。
 
  (四)落实三项举措,做足“服务人民”的后勤保障。一是将为基层减负落实到底。公安机关的所有工作都需要基层去落实,而基层又存在警力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民警身兼多职,分身法术。今年2月7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负担的意见》(公通字〔2017〕5号),该《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30项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这项措施的出台,迎来一片叫好声,必将切实为基层去掉不必要的负担。二是将从优待警落实到底。“从优待警”不应该是一句话,应该是一套规范性措施和一系列实在行动。让民警在埋头苦干的过程中,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三是将从高赞警落实到底。赞警,是对警察付出的一种肯定,是对表现优秀同志的一种褒奖。通过赞警,可以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通过赞警,可以宣传英雄事迹和先进模范,对于“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赞警,可以让群众切身感受警察血与泪,进而理解警察、支持警察。(作者郑华 李乾系柏林派出所副所长、民警)
  关注时政要闻,掌握党建动态,尽在“大陆365bet网址”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相关热词搜索:分局 公安 人民

上一篇:红卫街道:创新“党建+” 提升引领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电子邮箱:zwzzb2004@163.com 电话:0719-8210052 鄂ICP备05074746号
Copyright ©2012 www.zwdj.net All Rights Reserved